《甘孜藏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》正式施行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
甘孜州地域辽阔,饮用水水源呈现“分散式为主、集中式为辅”的特点,数千处供水点分布广泛,监管难度较大。此次施行的《条例》立足甘孜实际,针对性将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纳入法治化管理,明确了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程序、管理要求和保护措施,有效破解了以往分散式水源监管无据可依、职责不清的难题,实现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全覆盖、无盲区。

为压实水源保护责任,《条例》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,建立健全 部门联动监管机制,细化具体罚则,着力破解职责交叉、执法难度大等痛点问题,推动形成“政府主导、部门协同、基层落实、全民参与”的精细化管控合力。同时,《条例》结合甘孜高原生态特点,对水源保护区的生态修复、污染防治等作出具体规定,兼顾生态保护与群众生产生活需求,实现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。
条例施行当日,州生态环境局启动“条例宣讲·水源守护”专项活动,工作人员深入社区、乡镇,以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,现场解读条例内容、普及水源保护知识,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到饮用水水源保护中来。下一步,甘孜州将持续构建“社区+乡村+牧区”立体宣讲网络,强化部门监管与基层属地责任落实,常态化开展水源保护宣传和执法检查,推动条例落地见效,让群众喝上安全水、放心水,以法治力量守护高原生态净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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